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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典笑了一声,“一开始也下不了手,可真当刀尖戳进后脖颈的时候,我才明白,不会打,就根本没办法保护自己。”
“战绩如何?”
“五五?六四?”
邓一黎嫌弃地看了他一眼,“那你也太菜了吧。”
“哈哈哈哈哈,”傅典笑了起来,“我那时候瘦,不像现在这样。”
没爹疼,没娘爱,饥一顿饱一顿,傅典能壮实才奇怪。
邓一黎问他,“那挨打呢?应该也挨了不少打吧。”
“嗯,”傅典眼中似是闪过一丝无奈,“打我最多的,应该是债主吧,毕竟欠人钱了,也不能还手。”
“因为你妈?”
“对,还有一次偷东西想卖钱,东西没偷成,反而还引来了报复。四五个人把我围在巷子里拳打脚踢,有一个矮个子的花臂拿刀片在我胳膊上划了一道又一道,伤口不深,但血流不止。”
“我当时以为自己快要死了,但又觉得死了也挺好,最起码解脱了。我的两条胳膊挂满了血,你能想象到刀片一下下划开皮肉的感觉吗?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
傅典一边说着,一边抚摸着自己手臂的皮肤。皮肤冷白平滑,看不出任何伤痕,就像在如今温润如玉的国民偶像傅典的面孔下,没人可以看得出宋少良肮脏不堪的过往一样。
傅典过去的生活,邓一黎自然是没有体验过,但如果说刀片划开皮肉的感觉,那邓一黎绝对是十分清楚的。
多少次,冰凉的锋刃隔开手腕血管,猩红温热的血液顺着掌心汩汩流下,邓一黎就那样等待着生命倒计时。有对邓江的痛恨,有死亡来临前的恐惧,有无法与自己和解的无奈,更有挣扎无助的绝望。
“你怎么知道我想象不到呢?”邓一黎脱口而出,几乎没过脑子,但却过了心。
“你说什么?”
过去的伤疤邓一黎从不示于人前,忽然意识到自己失态了,邓一黎遮掩道,“电影里看的。”
说到电影,邓一黎忽然想起来姜灿委托他跟傅典要签名的事。翻身下床,邓一黎从自己的钱包里找出了那张书签,又去书房拿了只钢笔,一齐递给了傅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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