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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想办法将这门野炮熔了,造刺刀正好。”,胡卫东吩咐道。炮钢、尤其是炮管用钢都是好钢,尤其是这门野炮还是德国产的,即便老了点,做刺刀也绝对没问题,怎么着也比历史上八路军兵工厂用硬度严重不足的轨道钢造出来的要好得多吧?
“好吧。”,刘海有些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那门野战榴弹炮,但他也知道以一门用不了的大炮为代价,给民兵连每人造一把这样的三棱刺刀,还能富余很多,绝对是很划算的,尽管心里实在是心疼得不得了......
尽管胡卫东重视刺刀的作用,但子弹仍是更加重要的,因此尽快弄到炸药就成了当务之急。用屁股都能想到县城里肯定有炸药,但以民兵连现在的实力,想要拿下县城无疑是痴人说梦。不过,老军工刘海却想到了另一个可以搞到炸药的地方,兴国县有色金属资源丰富,那些钨矿、金矿、铅锌矿内都应该有不少的炸药库存。只是这个年代的护矿队并不是吃素的,以民兵连目前有限的实力,还是先对付实力最弱的还乡团,将队伍发展起来再说......
次日上午,与刘家村相距不远的大王庄突然放倒了一棵消息树,胡卫东马上带了一个排的民兵前去救援,并以急行军的速度在敌人之前赶到了大王庄。这队敌人装束十分古怪,他们一律身着灰色军装、灰布绑腿、白衬衫、黑鞋、黑袜,腰扎横皮带,显得怪异而又整齐,很明显受过严格的训练。胡卫东尤为注意的是,这队敌军虽然只有十二个人,但他们的装备却好得出奇,每人背上一支做工精良的制式步枪、腰间还有一把驳壳枪、队伍里甚至还有一个轻机枪手,这火力简直比上次那个近百人的还乡团都猛,近战时尤其如此。
看到大王庄有民团驻扎,这队敌人的首领看上去似乎是松了一口气,但他还是大声斥责道,“既然已经肃清了这里的赤化分子,为何还在这里逗留?”
“这是因为......”,一副民团首领打扮的胡卫东说话间悄悄上前一步,猛然拔出两把驳壳枪就开火了,由于距离太近来不及闪避,敌酋应声倒地,而享受到另外一发子弹的,则是队伍中最为惹眼的那位机枪手。连长的枪声就是命令,胡卫东身后的数名手枪队员立即拔出驳壳枪开火,而其余的上百个民兵也都纷纷举枪射击,一下子就打倒了大部分敌人。
但这队敌人的作战意志却相当强悍,在众寡如此悬殊而且被动应战的不利情况下,幸存的三个人立即娴熟地做出规避动作并拔枪反击,当即打死打伤了好几个民兵。但他们的人数实在太少了,双方距离又实在太近,即使民兵之中每十几发子弹才有一发能够打到他们,也只需要两次射击就能将他们都干趴下了......
但即便是眼见大势已去,没死的那两个伤兵却仍然想要举枪自尽(也可能是要垂死挣扎),好在胡卫东下手够快,两记又快又狠的手刀下去,立马都给打晕了过去,这些家伙一定知道不少重要情报,怎么能让他们就这么死掉呢?胡卫东之所以这样肯定,是因为此时他已经判断出了这队敌人的身份,他们正是大刽子手康泽所组建并在历史上臭名昭著的蓝衣社“别动队”......
还乡团杀人,一般都是因为复仇或者贪婪,程度还因人而异,其中也多少有些较为手软的,而别动队杀人,则常常是如同小胡子对待犹太人、波兰人那样进行灭绝性的屠杀,只是杀戮的范围并非基于种族,而是基于阶级与政治取向,甚至只要是他们觉得有嫌疑的,就可以越过法律、不需请示便将整村整乡的百姓全部杀光......
尽管别动队罪恶滔天,但胡卫东却没有当场打死那两个伤兵,而希望从他们口中撬出自己感兴趣的情报。胡卫东记得此时正是别动队地位最高的时期,其大队长康泽更是“圣眷正隆”,连很多地方要员、乃至正规军的高官都不得不让其三分,胡卫东自然不会让这些家伙简简单单就死掉了......
不得不承认,这个时期的蓝衣社别动队素质还是相当高的,普通的刑讯很难让他们说实话,但胡卫东身为穿越者,本来就知道别动队的很多秘密,便以此令被分开关押的两人都以为战友叛变了,那么自己说一点没用的东西以少受些罪自然也没有关系,结果就这么一点点被胡卫东全给钓了出来。由于这个时期的别动队成员都经过康泽严格筛选,转化的难度极大,胡卫东手头又缺政工人才,便干脆给了他们一个痛快,以他们所犯下的罪孽,这已经是相当仁慈了......
蓝衣社别动队自总队以下,最初是以“三三制”的模式编组,即总队辖三大队、各大队辖三支队、各支队辖三中队、各中队辖三区队,区队下设分队。分队配轻机枪一挺,各成员步枪手枪各一支,自成一个行动单位,而今年(1934年)年初为了配合老蒋对中央苏区的第五次围剿,别动队进行了大幅度的扩编,总队由三个大队扩编为五个大队,总兵力超过了一万人。别动队的服装一般都与那一队家伙所穿的款式相同,但有时为了执行任务,他们也会变装、甚至伪装成红军来行动......
此外,别动队各中队的第一区队规定为便衣区队,持有特务证,以方便秘密活动。组织上采用“军装掩护便衣,便衣领导军装”的原则,从而形成三层结构,即总队——便衣——普通队员。另外,别动队员也协助或者带领民团、保安团甚至是中央军执行“剿匪”任务,一般以个人或者分队为多,但有时也会出动一个区队甚至中队、支队、乃至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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