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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霍乱时期的爱情》:关键时刻,为什么费尔米娜会让情人“忘掉吧”?(第2页)

我们在怀念他的时候最有感触的是:南美是“混合经济”“混血文化”最发达的地方,他的身上有着极其丰富的文化因子:西班牙人、印第安人、欧洲人、非洲人、美国人、墨西哥人……他热爱人类文化中所有的精神花朵,热烈赞美犹太作家卡夫卡、英国作家伍尔夫、美国作家海明威,多元开放的文学之心在辽远的跨度中明亮地成长。同时他又无限热爱自己的文化根系,永远守护着“马孔多”这个心灵的故乡。这在第三世界面向欧美强势文化的时候,尤其显得珍贵。他的情怀源远流长:“在拉丁美洲,我们一直被教导自己是西班牙人。一方面,确实如此,因为西班牙因素组成了我们文化特性的一部分,这是无可否认的。不过我在那次安哥拉之行中发现,原来我们还是非洲人,或者说是混血儿。我们的文化是一种混合文化,是博采众长而丰富发展起来的,那时我才认识到这一点。在我的故乡,有些文化样式来源于非洲,与高原地区的土著民族文化大不相同。在我们加勒比地区,非洲黑奴与殖民时期之前的美洲土著居民的丰富想象力结合在一起了,后来又与安达卢西亚人的奇情异想、加利西亚人对超自然的崇拜融合在一起。这种以魔幻手法来描绘现实的才能来源于加勒比地区和巴西。正是在那儿,涌现出一种文学、一种音乐、一种像维弗雷多·林的作品那样的绘画,它们是那一地区的美学表达手段。加勒比教会我从另一种角度观察现实,把超自然的现象看作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加勒比地区是一个同别处截然不同的世界,它的第一部魔幻文学作品是《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日记》,这本书描述了各种奇异的植物以及神话般的世界。是啊,加勒比的历史充满了魔幻色彩,这种魔幻色彩是黑奴从他们的非洲老家带来的,也是瑞典、荷兰以及英国的海盗们带来的。这些海盗能在新奥尔良办一个歌剧院,能让太太小姐们的牙齿上镶满钻石。加勒比地区集中了各色人等,相互之间有很大差异,这在世界上别的地方是见不到的。我熟悉它的每一个岛屿:那儿有肤色像蜂蜜那样金黄、眼睛碧绿、扎黄色头巾的黑白混血女人;有混杂了印第安人血统的洗衣服和卖护身符的华人;有从他们所经营的象牙商店里出来到马路当中拉屎的、皮肤发绿的印度人;还有尘土飞扬、酷热难当的小镇,那儿一边是不堪风暴侵袭的小屋,一边矗立着装有防晒玻璃的摩天大楼;那里还有七种色彩的大海。得了,我一说起加勒比就没个完。它不仅是一个教会我写作的世界,也是唯一不让我感到自己是异乡人的地方。”

这番话,才是我们打开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的秘钥,也是理解《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关键。

青年的爱情像植物,一滴雨水就能打开

《霍乱时期的爱情》出版于1985年,这本书在马尔克斯的小说里面比较特别,它的时间线索很清晰,完全是一维向前的线性结构,没有《枯枝败叶》《百年孤独》那种循环和穿插,阅读压力小,叙事风格少了些魔幻主义,多了些现实主义。这本小说更关注哥伦比亚人民的情感,关注人们内心的爱、传统与现代的矛盾,关注心灵深处的种种困境。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故事并不复杂:一个叫阿里萨的年轻人,20岁的时候爱上了一个小姑娘,叫费尔米娜,费尔米娜当时才16岁。阿里萨用尽心力,想方设法不断给她写信,两个人很简单地相爱了。但是费尔米娜的父亲粗暴地拆散了他们的恋情,他把费尔米娜带回自己的老家,在山里的乡村生活了一年多。当这对年轻人久别重逢的时候,费尔米娜忽然发现自己不爱他了。后来她就嫁给了社会名流乌尔比诺医生,这个医生从法国留学回来,家境很好,是上流社会的精英。他们结婚的时候,相互的感觉都很清楚,乌尔比诺其实一点也不爱她,而费尔米娜也是不久就发现自己也很鄙视他。两个人就这样生活了52年。终于有一天,乌尔比诺意外去世了。老年的阿里萨又向费尔米娜表达了爱情,两个人毅然决定走到一起。他们乘在一条船上,船上飘着一面代表霍乱的旗帜,这样别的人都不能上船。小说结尾,两个人心里发出一生一世在一起的誓言,这个时候两个人都是70多岁的老人了。

这个故事听上去与常见的爱情小说不一样,很热烈,很浪漫,但同时又有很深切的痛苦,痛苦的成分远远大于浪漫。这里面的痛苦,用费尔米娜的话来说,就是“年轻的时候,上一代说你不懂爱情,所以不能决定自己的感情。老了的时候,年轻人又说你们太老了,已经不应该再谈爱情了”。费尔米娜这番话,说出了生命里极具悲剧性的感受。这让人想起思想家卢梭的话:“人生而自由,但无处不带着枷锁。”在现代社会,爱情是一个人最大的自由,谁也不能把你捆着去结婚。但精神的枷锁无时不在,很多人年轻时难以承受形形色色的压力,放弃了爱情这个最大的自由,用内心的枷锁重重地毁灭了青春。很多小说就写到这里,写成了悲剧。但《霍乱时期的爱情》不同,这本小说把生命的暮年写成了爱情的黄金时段,青春复活了,年轻时代所有的顾忌都抛弃在河水中,只有爱情的旗帜高高飘扬。这就把卢梭的话反过来了,可以说是“人生而带着枷锁,但无处不存在着自由”。

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霍乱,另一个是爱情。这是两个尖锐对立的元素。霍乱代表了一种对生命沉重的压制,甚至是一种特别强烈的否定;而爱情是对自由的坚守,是对人美好的内心的一种珍惜。所以,我们读这部小说一定要从这两个最关键的概念入手。

我们先看霍乱,霍乱对哥伦比亚来说是一种流行的瘟疫。然而从表层追踪下去,霍乱更是一种社会的病症,主要来自底层社会的贫困。《霍乱时期的爱情》开篇的时间是20世纪20年代,但整个故事的时间线是从1880年开始的。马尔克斯说:“我把小说的时间向前推进了50年。作品中的人物在20年代或30年代已是上年纪的人了,这样环境的描写得从上一个世纪的80年代开始,因为这是一篇贯穿人物漫长一生的情史,是一生中不同年龄时期对爱情的思考,而不是像某些地方人们所指的那种老人爱情。为此,我不得不对上个世纪末的历史作一番研究,但没有打算搞得像历史学家们要求的那样严格和精确,因为我不喜欢卷入与历史学家的争论中去,他们掌握所有的史料,并且分秒不差地编写历史。不过我在描写殖民地时期的时代气氛上,比如那时的生活方式,劳动形式,人们的饮食、风俗习惯等是一丝不苟的。”从1880年到1930年,半个世纪的历史,哥伦比亚经历了持续不断的政治动荡,尤其是1899年至1902年爆发的自由党和保守党之间“千日战争”,撕裂了整个社会。美国、英国等外来资本控制了国民经济的命脉,加剧了贫富分化,大量的贫民窟像蚁穴一样野生在城市周边。《霍乱时期的爱情》一开始,就有惊心触目的描写:乌尔比诺医生去看他的一个朋友的遗体,回去的路上,他看到:

这个城市炎热干燥,充满恐怖的夜晚,花朵凋谢,食盐发霉。除了月桂树正在日渐衰败,人们正在烂泥塘中慢慢衰老以外,这座城市四个世纪以来,没有发生过任何变化。阵阵突降的灾难性的暴雨使厕所漫溢,把街道变成令人作呕的沼泽地。到了夏季,一种刺鼻、有如鲜红的粉末似的看不见的尘埃,被狂风吹荡着,透过哪怕堵得再严实的缝隙钻进屋里。可怕的狂风,可以掀走屋顶,把孩子们吹到空中。

乌尔比诺医生不由地叹息:“这是块穷人的葬身之地。”

由书里的这段描写其实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贫民窟流行霍乱。霍乱作为一种甲级流行病,它最大的特点,是通过污水、粪便渗透到各种河流,渗透到各种各样生活的细节里去。穷人拥挤地生活在一起,卫生管控几乎是空白,泥污遍地,老鼠苍蝇乱窜,很难防止霍乱的蔓延。而富人们的处境就好得多,高宅大院、绿树丛丛,环境就隔绝了霍乱的侵入。所以霍乱听上去是一个疾病,但是从根本上说,是阶级不平等的象征。穷人在霍乱面前赤手空拳,毫无抵抗力。而富人相对来说高枕无忧,这时候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马尔克斯要写霍乱。霍乱衍生出来一个问题,就是不同阶层之间、富人和穷人之间、阶级之间相互的对立,既包括富人对穷人的排斥,也包括穷人对富人的不满和反抗。

这就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面对阶级的差异,爱情应该怎么办呢?而这正是《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面的情景:主人公阿里萨,一个20岁的青年、一个非常普通的邮电局报务员,爱上了16岁的费尔米娜。费尔米娜的父亲也来自底层,是西部山区的一个农民,但他后来靠贩卖骡马,还有其他一些黑幕交易挣了大钱,富二代费尔米娜的社会地位远远高于阿里萨。

阿里萨是个私生子,“母亲从年轻时就在那里经营一个小百货店,除此之外,还把旧衣服拆了当棉花卖给战争中的伤员。阿里萨是她的独子,是她跟著名的船主洛阿伊萨先生偶然结合所生”。阿里萨10岁时,父亲洛阿伊萨先生去世,没有给阿里萨留下任何财产,阿里萨“不得不辍学到邮局去当学徒,在那里他负责打开邮袋,分捡信件,在门口升起有关国家的国旗,通知人们哪个国家的邮件已经到了”。在邮局里,阿里萨学会了拍电报,还会拉一手悦耳的小提琴。电报和小提琴,这两个似乎互不相干的事物给他的生命带来了决定性的影响。

一天下午,阿里萨给一个名叫洛伦索·达萨的人送电报。“他在埃万赫利奥斯小公园里一座半倒塌的古老的房子里找到了那个人。那座房子的里院跟修道院相仿,花坛上长满杂草,中央有一个干涸的泉眼。”洛伦索·达萨很客气,“紧紧地握手同他告别,其实这对送电报的人来说是不必要的”。就在将要走出这所大院的时候,阿里萨“从窗户里看到一个成年的妇女和一个姑娘,她们坐在两张并排的椅子上,同时读一本摊在那个成年女人膝上的书。这种景象使他觉得奇怪:看起来像是女孩在教母亲读书。这个估计,只有一点不太准确,因为那个妇女是女孩的姑妈,而不是她的母亲,尽管她曾像母亲一样把她抚养成人。读书声没有中断,但女孩把头抬了起来,想知道是谁在窗口经过。谁也没有料到这偶然的一督,竟引起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

他看到是费尔米娜,“偶然的一瞥”,决定了一生。人生都有关键性的瞬间,在爱情中尤为如此。阿里萨20岁,费尔米娜16岁。这是恋爱的最佳时节,身体如芒果,翠绿转黄,散发出将要成熟的清香,心情还很青涩。这个年龄谈恋爱,身体快于脑子,行动大于思维,自然的力量像春天的花朵情不自禁地开放。这里面还有一个南美地域文化的背景,这地方原来居住的是印第安人。印第安人有一个关于生命的基本理解,相信万物有灵,无生无死。一个人快死了,他可能转成另外一个生命,就像植物腐烂了,可能变成一堆蘑菇。马尔克斯曾经说过在哥伦比亚自己的民族文化里,相信森林里败落的枯叶可以变成黄蝴蝶飞起来。别的民族的人说这是魔幻现实主义,但在哥伦比亚人自己的信念里,这就是真正的现实。也就是说,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是打通的,物质世界背后是一个广阔的生命丛林,世界是一个万物流转的灵性天地。在这样的文明中,社会只是其中小小的一部分,爱情本身既是精神的,也是自然的。这种生命观从根本上连接着人类的原始阶段,野性而自在。

阿里萨一眼就看上了费尔米娜,他如同美洲狮一样行动起来。他打听到这个洛伦索·达萨是从沼泽地的圣·胡安迁到这儿来的,家里只有一个40岁的独身妹妹和16岁的女儿费尔米娜。费尔米娜就读于一所收费高昂的女子学校,这所学校专门为闺秀们“开设如何做贤妻良母的家政课”。于是阿里萨每天早晨七点钟就坐在费尔米娜家附近,在她上学的必经之路旁的长椅上,“佯装在扁桃树下读诗”。在这个位置,他能看到费尔米娜家里的庭院,看到她每天走出家门。姑娘似乎根本没看见他,天天无动于衷地在他身前走过。“她走路时有一种天然的高傲,脑袋高高地昂起,目不斜视,步履轻快,尖鼻子,两臂交叉,把鼓鼓囊囊的书包抱在胸前”。寸步不离陪着她的,是穿着“棕褐色的教服”的姑妈,“谁也别想凑近那姑娘一步”。阿里萨“一天四次”看着她们来回走过,“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出来的情感都安在她的身上,两个星期后,她成了阿里萨心目中的唯一存在”。为了打破这种“视而不见”的状态,阿里萨“决定给她写封信,用职业抄写员的清秀的字体写在一张纸的正反两面。这封信在他口袋里搁了几天。在琢磨如何把信交给她的同时,他每天睡觉之前都再补写几页。结果,最初的那张纸逐渐扩大成了一本情话词典,那些话都是他在公园里等待姑娘走过时从读过的许多书中背下来的”。这封信越写越长,最后“竟达到了70张纸,而且两面都写得密密麻麻”。

难道费尔米娜不知道这一切?如果是这样,那她就不是女孩子了。“事实上,那一天当费尔米娜心不在焉地给她姑妈读着课文,抬起头来看看谁从走廊里经过的一刹那,阿里萨落落寡欢的神态便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美貌的姑娘从“晚上吃饭时,父亲谈起那份电报,她便知道阿里萨到她家干什么来了,也知道他从事什么职业。这些消息使她兴趣大增,因为她跟当时许多人一样,认为电报的发明应该同魔法有点关系。因此,当她第一次看见阿里萨坐在小公园的树下读书时,便一眼认出了他,并且没有引起她丝毫的不安。”在情感关系中,女孩子总是隐藏得很深,绝不会将自己的“兴趣大增”表露出来。中年女性不然,她们阅世已深,进退有据,知道把握火候,更明白时机的重要性。费尔米娜的姑妈迅速明白,“这小伙子如此频繁地同她们相遇并不是偶然的”。这个单身女人年轻时爱过一个男子,却被家里认为门不当户不对,粗暴地打断了他们的情感。从此费尔米娜的姑妈心灰意冷,决心寡居一生。自己爱情的不幸,反而使她更盼望侄女不要重复自己的悲剧,希望费尔米娜勇敢地获得自主的爱情。因此尽管她“身穿教服,举止庄重,但还是具有生活的本能和复杂的心理”,一想到有一个男子对她的侄女发生兴趣,“她就难以遏止心中的激动”。她无比准确地对费尔米娜预言:“如果他真是爱你,总有一天他会凑过来,递给你一封信。”姑妈一语击中了费尔米娜的心扉,费尔米娜“全身的血液会沸腾起来,产生一种急切地想看到他的渴望。她从内心希望姑妈能够言中,祈求上帝给他勇气,把信交给她,她想知道信里到底说了些什么”。

费尔米娜和姑妈都没有想到,高手之中还有高手,那就是久经情场的特兰西托——阿里萨的妈妈。她看到儿子写的70页情书,“为儿子的纯真的爱情激动得流下了眼泪”。她用自己老道的“智慧和经验”引导他,告诉他绝对不要“把那封抒情诗般的长信交给姑娘,那只能使她在幻梦中大吃一惊”,因为这姑娘在“爱情上跟她儿子同样缺乏经验”。眼下的重点目标不是费尔米娜,“你要争取的第一个人,不应该是她,而应该是她的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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