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是一场盛大的遇见。
温华这么想。
西方说夏娃是上帝从亚当身体里取出一根肋骨制成。
这是一个有趣的说法。
好像从很久以前女人就已经被男人踩在脚底下,历经数千年到现在高喊着所谓的“男女平等”,“女权主义”,然而从国家重要职位的担任,以及企业部门男女精英的分布来看,她们的口号也不过只是一句口号而已。
嘴上喊喊却不付诸任何行动,只想着天上掉馅饼,要知道革命战争所带来的改朝换代的新时代,这些都是数之不尽的鲜血换来的。
没人能够兵不血刃就能改变世界的格局。
没有人。
而那根肋骨,终究被男人所赐予,生来属于男人。
最后这个说法温华持否定态度,因为他的母亲——温坤及女士显然会把所有男人都踩在脚底下。
而温华则拒绝某个女人完全的属于自己,他不需要那种恶心的连带属性,分别的个体拥有独立的人格的思想,完全地交缠在一起只会产生不必要的干扰。
温华未满二十的年纪就已经被各种送出国,在他乡异地之间如同‘乞丐’流转。
温姥爷是个革命军人,威严霸气,最看不得自己的子孙后代有权有钱后就忘本忘根,不懂得人间疾苦,也没什么见识,所以他怕留在国内不足以磨炼温华的心性,也害怕温华再被那畜生一样的父亲所污染带坏,因此经常送温华出国。
日本是温姥爷最不喜欢的地方,但妈妈温坤及力求让温华去日本留学一年。
温华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个国家,他到日本才几个月的时候,会在下町的一些居酒屋打工。
其实他的日语水平仅限于日常沟通,前来应聘的中国人里他的日语学习时间是最短的,但是他胜在一张脸帅的无与伦比,于是很顺利地拿下了那份工作。
温华的记忆很好,能够很快记下几十种调酒的调制方案并且准确无误地放置到几个杯子里,居酒屋的老板对他大加赞赏,再加上那张脸,当时居酒屋的生意都很好。
不要和我说谎,我能够闻到你身上间谍的味道——孟绍原。一个微表情专家,他确定,自己能够改变很多东西。...
林宇,一个普通的水下城市居民,却有着非凡的才华和勇气。他与神秘的贺瑶相遇,共同面对资源争夺、政治斗争等种种困难,肩负起拯救种族的重任。......
洪荒大山之中,无尽的灵力汇集之地。一个青年独自行走在十万大山之中。青年名叫张道玄,十年之前。从地球打破位面,历经无数位面,最终进入到了洪荒大世界……......
我叫小俊,今年十岁,正在j市上小学五年级。我的爸爸是一个生物科学家,但是经常因为要进行一些科学研究而不能在家,一去就是大半年,所以我基本都是跟妈妈一起生活...
父母去世后,小叔把我接到了家里,细心呵护,照顾长大。可我却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我十七岁生日那晚,趁着他醉酒,吻了他。他动了怒,说我疯了。我从未见过他那么生气。我告诉他,我爱他,不管他是谁,我就是爱他。至死不渝!可他却交了女朋友,两人情投意合,如胶似漆。在我面前做尽了情侣所有该做的事情。承受不住痛苦,终于,我败了。扬言不再爱他。留下一张字条,我决心离开。可他却疯了似地满世界找我……...
【闷骚糙汉+娇软美人+甜宠+互撩+空间+温馨日常】\n林宛纾上辈子是人人羡慕的首富夫人,有颜有钱不说,男人还不找小三。\n可没人知道光鲜的背后,却是她日日独守空房,连个孩子都没有,最后更是被车给撞死了。\n再次睁眼,林宛纾又回到了七十年代,而她这次不仅嫁了上辈子早死的烈士,还连娃都生了?\n一想到那男人马上就要没了,她果断带娃踏上找爹的路…\n——\n何曼香重生了,上辈子自己错嫁知青,落得个凄惨而死的下场。\n而被人人嘲笑嫁了个混子的林宛纾,最后不仅男人成了首富,还活成人人都羡慕的样子。\n重活一世,她果断抢在林宛纾前面,嫁给了赵明远。\n为了保险起见,她还说服林宛纾的爸,把她嫁给很快就要牺牲的秦衍。\n可就在她美滋滋的梦想自己成为首富夫人时,却听见原本该早死的秦衍,不仅没有死,还立了大功,一路高升,林宛纾更是成了人人尊敬爱戴的医术大拿?\n而自己家原本应该成为首富的男人,不仅终日游手好闲,还是个同性恋?\n何曼香恨得眼睛都红了!\n为什么她两世都过得这么苦?凭什么林宛纾命就这么好?...